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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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会有什么作用?成立工会需要什么条件?
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韩雨苗律师解答: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职工为争取更好工作条件等共同目标而自愿联合的组织。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是为了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的地位是指工会在国家体制中同国家政权、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本阶级群众的关系和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权利与义务的综合体现。它是由工人阶级的地位所决定的,主要通过工会在同其他社会组织及本阶级群众的广泛社会联系中得到体现。
1、维护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这是我国工会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是工会所以存在的基础。
2、建设职能
工会的建设职能,是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工会具有的一项社会职能。
3、参与职能
工会的参与职能,是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这是由于广大职工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主要地位,并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享有民主权利,工会作为广大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而确定的一项社会职能。
4、教育职能
工会的教育职能,是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这是由工人阶级历史使命与工人阶级成员自身素质的需要确定的。
工会成立条件有: 1、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设立工会组织; 2、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单独设立,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可以共同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一名组织者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3、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应当在同级工会领导下设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4、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应当在工会委员会设立女职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韩雨苗律师解析:
工会在实践中的具体作为
1、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订情况进行监督。
2、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就重大劳动争议的处理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等事项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3、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劳动者和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设立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并开通职工热线,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保障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5、工会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职工互助合作,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6、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岗位练兵等活动。
7、工会组织实施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积极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公司成立工会的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
3、做好准备,发展会员;
4、准备必要的资金、场所等条件;
5、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和员工代表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